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洪俊 | 编辑:洪俊 | 审核:张华春

教务〔202233

各教学单位:

为激励广大教师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提升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课堂教学质量,加强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西南石大教〔201917号),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以下简称“卓越奖)的评选,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

1.获得2021年度“课堂质量考核”优秀一等奖的教师均应参评。

2.获得2021年度“课堂质量考核”优秀二等奖的教师,由学院根据评优指标数择优推荐,其中已获2020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的教师,本次不得参评。

3.符合本次“卓越奖申报条件,同时满足“课堂教学名师”申报条件的教师,可自主选择申报本次“卓越奖或申报“课堂教学名师(申报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二、 参评条件

参评教师应满足下列条件。

1.2019~2021年度,每年均独立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主讲任务。

2.2021年度独立为本科生授课不少于两门次或独立为本科生授课总学时不少于64学时。

3.2021年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四类及以上教改论文一篇(以《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论文认定方式及分类目录》(西南石大教〔2019109号)为准)(期刊目录及等级见附件4);

2)主持校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主要指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等)或教改项目至少1项;

3)参加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主办的教师教学竞赛获奖;

4)参加纳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学竞赛状态数据统计”的教师教学竞赛项目获奖且排名第一(项目清单见附件5);

5)指导学生参加国A级学科竞赛项目获得国家级奖励且排名前三(项目名单见附件6);

6)第一主编的校级规划教材正式出版;

7)取得其它经学校认可的突出教育教学成果。

4.202111日至今无教学事故。

三、 推荐名额

根据2021年各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获得优秀一等奖、二等奖的人数确定各单位推荐名额,具体指标数见下表。

序号

学院

一等奖名额

二等奖名额

 

序号

学院

一等奖名额

二等奖名额

1

石工院

3

3

11

法学院

1

1

2

地科院

2

2

12

马院

2

2

3

机电院

3

3

13

外语院

2

2

4

化工院

2

2

14

体育院

2

2

5

新材院

2

2

15

艺术院

1

1

6

计科院

2

2

16

工训中心

0

1

7

电信院

2

2

17

基础教学部

0

1

8

土测院

2

2

18

工程学院

0

1

9

理学院

3

3

19

信息学院

1

1

10

经管院

2

2

20

财经学院

0

1

 

四、 评选程序

(一)过程评价阶段(70%

1.过程评价包括教学文档规范与教学效果评价、学生评价、工作量评价和教学改革研究成果评价四个部分,满分为100分。

1)教学文档规范与教学效果评价。①随堂听课评价。学校组建随堂听课专家组(包括校领导、督导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等),对参评教师进行随堂听课评价; ②学校组建教学文档评审专家组,对参评教师2021年主讲课程的教学文档及教学效果进行抽查评价(主要包括教学日历、教案(含授课小结)、教学记录表、作业批阅情况、试卷评阅及试卷分析情况、学生课程考核成绩等)。原则上,每位教师抽查不少于两门课程或两个教学班。

2)学生评价。根据参评教师2021年(春季、秋季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得分和2022年春季学期课堂现场学生评教综合计算。

3)工作量评价。根据参评教师2021年独立承担本科课程学时数及课程门数计算。

4)教学改革研究成果评价。根据参评教师近三年取得的代表性教学建设与研究成果综合评价。

2.若随堂听课期间参评教师未承担本科课程,则教务处指定一门课程进行现场录制。

3.过程评价结束后,按参评教师过程评价得分降序排序,确定进入现场教学观摩评价阶段的教师,总名额不超过30名。

(二)现场教学观摩阶段(30%

1.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教学观摩评审专家组,对参评教师的观摩课进行评价,满分100分;分组及观摩顺序通过抽签确定。

2.参评教师按指定课程的教学大纲,准备10讲课堂教学内容,采用现场抽签确定观摩讲课内容。

(三)综合评价计算

参评教师的综合评价得分由以下公式折算得出:

综合评价得分 = 过程评价得分×70% + 现场教学观摩评价得分×30%

五、 奖项设置

1.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设一、二等奖,奖励总名额不超过30名,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名。

2.学校根据本年度评奖情况再行确定是否设立特等奖,以奖励在课堂教学改革与实践方面做出卓越贡献、取得突出教学效果的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获奖教师。

六、 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1.41日前,参评教师填报《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21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各单位按推荐指标数择优推荐参评教师,收集、汇总参评教师“申报表”、代表性成果(限参评条件第3点所指的各类成果,不超过3项)和其它支撑材料,经学院审查无误后,将申报表(附件1)及对应的支撑材料连同学院“申报汇总表”(附件2)、“未参赛人员统计表(附件3)一并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逾期不再受理。

提交材料要求:(1)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文档(附件123及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交扫描文件);(2)“申报表”中所填教学工作业绩须逐一提供支撑材料,所有的支撑材料按“申报表”中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其中: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教材需提供教材封面及扉页、目录;获奖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获奖文件;项目需提供立项或结题文件复印件;(3)评为优秀一等奖的教师,若不符合参赛条件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赛,由教师所在学院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与其它教师参赛材料一并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41-8日,对参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3.411日开始,学校组织对参评教师进行随堂听课。

4.6月中旬,学校完成对参评教师的过程评价;根据过程评价结果,公布参加现场教学观摩的教师名单及其观摩课程。

5.9月中下旬,学校组织开展现场教学观摩评价(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附件:1.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21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申报表

2.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21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申报汇总表

  3.2021年考核评价为优秀一等奖的教师未参赛“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人员统计表

4.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论文期刊目录及等级

5.纳入2012-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状态数据统计的项目

6.2021年本科生学科竞赛立项项目名单

 

教务处

2022325

 
 
更新时间:2022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