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132号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充分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重要作用,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评价指标涵盖“课堂教学类”“体育技能类”“艺术类”“实验教学类”“实习教学类”和“课程设计类”六大类。现将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课程
2021年秋季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课程范围:本学期第12周前结课的课程。
时 间:2021年11月15日—11月26日。
第二阶段
课程范围:本学期第13周—18周期间结课的课程。
时 间: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4日。
第三阶段
课程范围:本学期第18周后(含寒假)结课的课程。
时 间:2022年2月24日—3月5日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加强“客观评教 诚信评教”宣传力度,让每位同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
2、请各学院提醒学生登陆教务处网站评教系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评教。
3、未完成课程评教的同学将不能查看成绩、课表等信息,且未评教课程不显示在打印版成绩单上。
4、所有评教结果均为匿名且提交后无法修改,提交前请确认评价信息。
5、学生评教情况纳入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评内容。
6、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质量科,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28-83032035。
教务处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