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58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务〔2021〕37号)的安排,组织开展参评教师教学文档与教学效果评价,请各单位通知符合参评资格的教师按以下要求提交指定课程的教学文档。
1.参评教师按指定课程(见附件)提交教学文档,包括课程授课教案和课程结业成绩归档材料。
(1) 授课教案。参评教师2020年度行课时所用教案;
(2) 成绩归档材料。指定课程(或教学班)成绩归档时的全部材料。
2.各教学单位在收齐并审查本单位所有参评教师的全部教学文档后,填报“2020年度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参评教师教学文档一览表”(简称“教学文档一览表”,格式见附件)的相关栏目,于2021年5月24日上午12:00前将本单位所有参评教师的教学文档和“教学文档一览表”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一式一份,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3.请各教学单位务必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按时提交参评教师的教学文档,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质量科孙老师,联系电话:83032035。凡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2020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的评选。
附件:2020年度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参评教师教学文档一览表
教务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