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0〕131号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突出教案在教学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树立先进典型,并发挥示范作用。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0年度教案检查暨优秀教案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案抽查对象
1、2018年度获优秀教案一、二、三等奖的教案对应的课程并在2020年度开设课程使用的教案(名单见附件1)。
2、各教学单位从本单位2020年春、秋两个学期开出的所有本科课程的授课教案中抽查,抽查的教案数额见下表(第1条指定的教案不占本指标,2019年度获“优秀教案一等奖”的教案不在抽查范围)。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抽查门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抽查门数 |
1 |
石工院 |
3 |
11 |
马克思院 |
3 |
2 |
地科院 |
4 |
12 |
法学院 |
2 |
3 |
机电院 |
5 |
13 |
外语院 |
4 |
4 |
化工院 |
4 |
14 |
体育院 |
3 |
5 |
新材院 |
4 |
15 |
艺术院 |
2 |
6 |
计科院 |
4 |
16 |
南充校区 |
5 |
7 |
电信院 |
4 |
17 |
保卫处 |
1 |
8 |
土建院 |
3 |
18 |
学工部 |
1 |
9 |
理学院 |
4 |
19 |
图书馆 |
1 |
10 |
经管院 |
4 |
20 |
招就处 |
1 |
二、优秀教案评选
1、参评对象
被抽查的教案是否同时参评2020年度优秀教案评选由教师自主决定,学院审定。
2、有关要求
(1)授课教案的编写应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课程授课教案管理办法》(西南石大教〔2018〕33号)的有关要求进行。
(2)授课教案应是主讲教师按照所承担课程的最新教学大纲要求,针对授课教学班的学生实际情况,以课次为单位,编写的能有效实施课程教学的教学文件,应充分反映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
(3)授课教案符合我国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授课教案应有机融入思政元素,充分体现课程思政。
(4)授课教案应体现MOOC、SPOC、翻转课堂、微课、混合式教学、移动终端教学等教学模式。
(5)授课教案应体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
(6)授课教案应涵盖一学期该门课程的全部教学内容。
(7)抽查的教案如参评2020年优秀教案,请在“2020年度抽查教案汇总表”是否参评2020年优秀教案评选一栏中注明(见附件2)。
3、需提交的材料
(1)授课教案1份。
(2)授课班级选用教材1册。
(3)2020年度抽查教案汇总表,注意:一定要注明是否参评优秀教案。
4、评选程序
学校成立评审专家组,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优秀教案评价参考指标》对参评教案进行评价,确定2020年度校级优秀教案获奖名单。在公示无异议后,公布优秀教案评奖结果,获奖教案拟在校内展示,供全校教师观摩。
三、时间安排
1、2020年12月3日前,各单位将抽查的教案相关材料统一收齐后,连同《2020年度抽查教案汇总表》(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一并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思学楼A104,电话:2035)。
2、2020年12月4~19日,学校组织评审。
3、2020年12月底,公布优秀教案评奖结果。
附件:1、2018年度获优秀一、二、三等奖的教案名单
2、2020年度抽查教案汇总表(申报单位填写)
3、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优秀教案评价参考指标
教 务 处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