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21〕31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西南石大教〔2019〕17号),组织开展2021年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各单位应在分析、总结近五年实施本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西南石大教〔2019〕17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本科教学实际情况,广泛征求全院教师意见,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的考核办法,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经学院教代会讨论并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确保本年度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有效进行。
2.各单位根据2021年春、秋两学期的《课程总表》,合理安排考核评价进程,及时采集本单位教师的考核评价数据,避免出现数据采集不完整,影响考核评价工作。
二、考核评价对象
凡2021年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含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下同)的在职专任教师均应接受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
三、时间安排
1.2021年3月至12月,各单位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的各项工作,采集相关考核评价数据。
2.2021年4月22日前,各单位完成年度实施方案的制定,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
3.2022年1月7日前,各单位统计考核评价数据,在网上公示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分数(按降序排序),并将网上公示链接和考核评价结果报教务处。
4.2022年1月14日前,学校公布各单位评优指标数,审核各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公示、公布2021年获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及等级名单。
教务处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