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及报送2020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的通知
作者: | 编辑:洪俊 | 审核:

教务〔2020132

各教学单位:

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西南石大教〔201917号),各教学单位应在完善2020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围绕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课程思政建设等方面认真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2020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的公示,并将结果报送学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2020年度所有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均应参加考核,未考核的教师须在情况说明栏写明原因。

22020年度,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授课总学时少于32学时的,不能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32019年秋和2020年春,学生网上评教综合得分排名均在本单位后10%的教师,不能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二、时间安排

120201228日前,将本单位参与2020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的教师名单(格式见附件1)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202118日前,学校公布各教学单位“优秀指标数。

32021111~15日,各单位公示2020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拟考核评价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人选,并将网上公示链接和2020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公示表(以下简称考核公示表,格式见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42021118~22日,学校审查各教学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公示、公布2020年获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教师名单。

三、特别提醒

1、拟考核评价为“优秀”的人数不能超过学校公布的优秀指标数。

2、拟考核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教师,请按单位考核评价结果降序排名,拟考核评价为 合格和“不合格”的教师,只需在相应栏列出教师信息,排名不分先后。

3、学校在审查各教学单位考核评价结果的过程中,若发现考核为优秀的教师不符合(西南石大教〔201917号)文件和本通知要求的,学校将取消其优秀资格,取消的优秀名额不能递补,且次年扣减教学单位优秀指标数。同时,教学单位应重新公示和报送考核评价表

4、附件1及附件2均提交电子档和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联系人:孙老师,电话:83032035,邮箱:891746837@qq.com

 

 

附件:1、各教学单位参与2020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的教师名单

22020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公示

                                                                        教务处

20201127

 
 
更新时间: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