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0〕132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西南石大教〔2019〕17号),各教学单位应在完善2020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围绕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课程思政建设等方面认真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2020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的公示,并将结果报送学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2020年度所有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均应参加考核,未考核的教师须在情况说明栏写明原因。
2、2020年度,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授课总学时少于32学时的,不能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3、2019年秋和2020年春,学生网上评教综合得分排名均在本单位后10%的教师,不能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二、时间安排
1、2020年12月28日前,将本单位参与2020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的教师名单(格式见附件1)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2021年1月8日前,学校公布各教学单位“优秀”指标数。
3、2021年1月11~15日,各单位公示2020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拟考核评价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人选,并将网上公示链接和2020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公示表(以下简称“考核公示表”,格式见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4、2021年1月18~22日,学校审查各教学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公示、公布2020年获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教师名单。
三、特别提醒
1、拟考核评价为“优秀”的人数不能超过学校公布的优秀指标数。
2、拟考核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教师,请按单位考核评价结果降序排名,拟考核评价为 “合格”和“不合格”的教师,只需在相应栏列出教师信息,排名不分先后。
3、学校在审查各教学单位考核评价结果的过程中,若发现考核为“优秀”的教师不符合(西南石大教〔2019〕17号)文件和本通知要求的,学校将取消其优秀资格,取消的优秀名额不能递补,且次年扣减教学单位优秀指标数。同时,教学单位应重新公示和报送考核评价表。
4、附件1及附件2均提交电子档和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联系人:孙老师,电话:83032035,邮箱:891746837@qq.com。
附件:1、各教学单位参与2020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的教师名单
2、2020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公示表
教务处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