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0〕113号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和“201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教务处在2019年年初对学生网上评教指标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课堂教学类”、“体育技能类”、“艺术类”、“实验教学类”、“实习教学类”、“课程设计类”和“毕业设计类”七大类评价指标。现将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课程
2020年秋季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课程范围:本学期第12周前结课的课程。
时 间:2020年11月9日—11月26日。
第二阶段
课程范围:本学期第13周—18周期间结课的课程。
时 间: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8日。
第三阶段
课程范围:本学期第18周后(含寒假)结课的课程。
时 间:2021年2月23日—3月4日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加强“客观评教 诚信评教”宣传力度,让每位同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
2、请各学院提醒学生登陆教务处网站或 “西柚教务”微信公众平台评教系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评教。
3、未完成课程评教的同学将不能查看成绩、课表等信息,且未评教课程不显示在打印版成绩单上。
4、所有评教结果均为匿名且提交后无法修改,提交前请确认评价信息。
5、学生评教情况纳入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评内容。
6、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质量科,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28-83032035。
教务处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