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 编辑:洪俊 | 审核:

西南石大教〔202029

各教学单位:

为激励广大教师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提升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课堂教学质量,加强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西南石大教〔201917号),决定开展2019年度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以下简称“卓越奖)的评选,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

1.获得2019年度“课堂质量考核”优秀一等奖的教师均应参评;

2.获得2019年度“课堂质量考核”优秀二等奖的教师,由学院根据评优指标数择优推荐,其中2018年度已获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的教师,本次不得参评;

3.符合本次“卓越奖申报条件,同时满足“课堂教学名师”申报条件的教师,可自主选择申报本次“卓越奖或申报“课堂教学名师(申报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二、 参评条件

参评教师应满足下列条件。

1.2017~2019年度,每年均独立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主讲任务。

2.2019年度独立为本科生授课不少于两门次或总学时不少于64学时。

3.2019年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四类及以上教改论文一篇(以《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论文认定方式及分类目录》(西南石大教〔2019109号)为准)(期刊目录及等级见附件4);

2)主持校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主要指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课程思政)或教改项目至少1项;

3)参加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四川省教育厅、教育部主办的教师教学竞赛获奖;

4)参加纳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学竞赛状态数据统计”的教师教学竞赛项目获奖(项目清单见附件5);

5)指导学生参加国A级学科竞赛项目获得国家级奖励(项目名单见附件6);

6)主编的校级规划教材正式出版;

7)取得其它经学校认可的突出教育教学成果。

4.201911日至今无教学事故。

三、 推荐名额

根据2019年各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获得优秀一等奖、二等奖的人数确定各单位推荐名额,具体指标数见下表。

2019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参评教师推荐指标数

序号

学院

名额(人)

 

 

序号

学院

名额(人)

1

石工院

4

11

法学院

1

2

地科院

4

12

马院

3

3

机电院

7

13

外语院

6

4

化工院

4

14

体育院

4

5

材料院

2

15

艺术院

1

6

计科院

4

16

工训中心

1

7

电信院

4

17

基础教学部

2

8

土建院

2

18

工程学院

2

9

理学院

8

19

信息学院

1

10

经管院

4

 

 

 

四、 评选程序

(一)过程评价阶段(70%

1.过程评价包括教学文档规范与教学效果评价、学生评价、工作量评价和教学改革研究成果评价四个部分,满分为100分。

1)教学文档规范与教学效果评价。①随堂听课评价。学校组建随堂听课专家组(包括校领导、督导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等),对参评教师进行随堂听课评价; ②学校组建教学文档评审专家组,对参评教师2019年主讲课程的教学文档及教学效果进行抽查评价(主要包括教学日历、教案(含授课小结)、教学记录表、作业批阅情况、试卷评阅及试卷分析情况、学生课程考核成绩等)。原则上,每位教师抽查不少于两门课程或两个教学班。

2)学生评价。根据参评教师2019年(春季、秋季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得分和2020年秋季学期课堂现场学生评教综合计算。

3)工作量评价。根据参评教师2019年独立承担本科课程学时数及课程门数计算。

4)教学改革研究成果评价。根据参评教师近三年取得的代表性教学建设与研究成果综合评价。

2.若随堂听课期间参评教师未承担本科课程,则按比例对参评教师的过程评价结果进行归一计算。

3.过程评价结束后,按参评教师过程评价得分降序排序,确定进入现场教学观摩评价阶段的教师,总名额不超过30名。

(二)现场教学观摩阶段(30%

1.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教学观摩评审专家组,对参评教师的观摩课进行评价,满分100分;分组及观摩顺序通过抽签确定。

2.参评教师按指定课程的教学大纲,准备10讲课堂教学内容,每讲30分钟,采用现场抽签确定观摩讲课内容。

(三)综合评价计算

参评教师的综合评价得分由以下公式折算得出:

综合评价得分 = 过程评价得分×70% + 现场教学观摩评价得分×30%

五、 奖项设置

1.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设一、二等奖,奖励总名额不超过30名,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名。

2.学校根据本年度评奖情况再行确定是否设立特等奖,以奖励在课堂教学改革与实践方面做出卓越贡献、取得突出教学效果的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获奖教师。

六、 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1.99日前,参评教师填报《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19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各单位按推荐指标数择优推荐参评教师,收集、汇总参评教师“申报表”、代表性成果(限参评条件第3点所指的各类成果,不超过3项)和其它支撑材料,经学院审查无误后,将申报表(附件1)及对应的支撑材料连同学院“申报汇总表”(附件2)、“未参赛人员统计表(附件3)一并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逾期不再受理;

提交材料要求:(1)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文档(附件123及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交扫描文件);(2)“申报表”中所填教学工作业绩须逐一提供支撑材料,所有的支撑材料按“申报表”中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其中: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教材需提供教材封面及扉页、目录;获奖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获奖文件;项目需提供立项或结题文件复印件;(3)评为优秀一等奖的教师,若不符合参赛条件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赛,由教师所在学院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与其它教师参赛材料一并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910-18日,对参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3.921日开始,学校组织对参评教师进行随堂听课;

4.1020日前,学校完成对参评教师的过程评价;根据过程评价结果,公布参加现场教学观摩的教师名单及其观摩课程.

5.10月下旬,学校组织开展现场教学观摩评价(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6.11月初,公示2019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获奖名单及等级,公示期结束,报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公布并表彰;

 

附件:1.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19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申报表

2.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19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申报汇总表

  3.2019年考核评价为优秀一等奖的教师未参赛“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人员统计表

4.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论文期刊目录及等级

5.纳入2012-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状态数据统计的项目

6.2019年本科生学科竞赛立项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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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