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及报送2019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的通知
作者: | 编辑:洪俊 | 审核:

教务字〔2019137

各教学单位:

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西南石大教〔201917号),结合《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文件精神,各教学单位应在完善2019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围绕“金课”建设、课程思政建设等方面认真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2019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的公示、公布,并将结果报送学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19年度所有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均应参加考核,未考核的教师须在情况说明栏写明原因。

22019年度,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授课总学时少于32学时的,不能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32018年秋和2019年春,任意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综合得分排名在本单位后10%的教师,不能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4、时间安排:

12019123112:00前,将2019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在本单位网站首页公示(格式见附件1), 并将网上公示链接和考核公示表(电子版及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2020110日前,学校公布各教学单位“优秀指标数,审查各教学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公示、公布2019年获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教师名单。

5、学校确定“优秀”指标后,各单位根据学校优秀指标数确定考核结论为“优秀”等级的人选,并对其他教师按照附件1的排序依次给予“良好”“合格”“不合格”评价等级,再将最终考核结论在本单位网站首页公布(格式见附件2),并将网上公布链接和最终考核结论(电子版及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联系人:孙老师,电话:83032035,邮箱:891746837@qq.com

6、特别提醒:附件1中,拟考核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教师,按单位考核评价结果降序排名;拟考核评价为合格和“不合格”的教师,只需在相应栏列出教师信息,排名不分先后。附件2中,“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内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12019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公示

22019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结论

 

 

                                                                         教务处

20191126

 
 
更新时间: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