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19〕137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西南石大教〔2019〕17号),结合《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文件精神,各教学单位应在完善2019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围绕“金课”建设、课程思政建设等方面认真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2019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的公示、公布,并将结果报送学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19年度所有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均应参加考核,未考核的教师须在情况说明栏写明原因。
2、2019年度,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授课总学时少于32学时的,不能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3、2018年秋和2019年春,任意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综合得分排名在本单位后10%的教师,不能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4、时间安排:
(1)2019年12月31日12:00前,将2019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在本单位网站首页公示(格式见附件1), 并将网上公示链接和考核公示表(电子版及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2020年1月10日前,学校公布各教学单位“优秀”指标数,审查各教学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公示、公布2019年获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教师名单。
5、学校确定“优秀”指标后,各单位根据学校优秀指标数确定考核结论为“优秀”等级的人选,并对其他教师按照附件1的排序依次给予“良好”“合格”“不合格”评价等级,再将最终考核结论在本单位网站首页公布(格式见附件2),并将网上公布链接和最终考核结论(电子版及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联系人:孙老师,电话:83032035,邮箱:891746837@qq.com。
6、特别提醒:附件1中,拟考核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教师,按单位考核评价结果降序排名;拟考核评价为“合格”和“不合格”的教师,只需在相应栏列出教师信息,排名不分先后。附件2中,“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内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1、2019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公示表
2、2019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结论
教务处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