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 编辑:洪俊 | 审核:

西南石大教201923

 

各教学单位:

为激励广大教师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提升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课堂教学质量,加强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西南石大教〔201917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的评选,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参评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教师应(可)申请参加2018年度“课堂质量卓越奖”的评选:

1.获得2018年度“课堂质量考核”优秀一级评价的教师均应申请参评;获得2018年度“课堂质量考核”优秀二级评价的教师,由学院根据评优指标数择优推荐;

2.2016-2018年度,每年均独立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主讲任务;

3.2018年独立为本科生授课不少于两门次或总学时不少于64学时;

4.201811日至该文件印发之日止,至少发表教改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申请成功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含教改项目)1(主持或参与),或结题通过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含教改项目)1(主持或参与)

5.201811日至今无教学事故。

二、 推荐名额

根据2018年各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获得优秀一级、二级评价的人数确定各单位推荐名额,具体指标数见下表。

2018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参评教师推荐指标数

序号

学院

名额(人)

 

序号

学院

名额(人)

1

石工院

5


11

法学院

1

2

地科院

3


12

马院

3

3

机电院

7


13

外语院

6

4

化工院

4


14

体育院

4

5

材料院

2


15

艺术院

2

6

计科院

6


16

工训中心

1

7

电信院

4


17

基础教学部

1

8

土建院

2


18

工程学院

2

9

理学院

9

 

19

信息学院

1

10

经管院

5

 

 

 

 

三、 评选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奖分为过程评价和现场教学观摩评价两个阶段。

(一)过程评价阶段(70%

1.过程评价包括教学文档规范与教学效果评价、学生评价、工作量评价,满分为100分。

1)教学文档规范与教学效果评价。随堂听课评价。学校组建随堂听课专家组(包括校领导、督导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等),对参评教师进行随堂听课评价; 学校组建教学文档评审专家组,对参评教师2018年主讲课程(首选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文档及教学效果进行抽查评价(主要包括教学日历、教案(含授课小结)、教学记录表、作业批阅情况、试卷评阅及试卷分析情况、学生课程考核成绩等)。原则上,每位教师抽查不少于两门课程或两个教学班;

2)学生评价。根据参评教师2018年(春季、秋季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得分、2019年春季学期课堂现场学生评教综合计算;

3)工作量评价。根据参评教师2018年独立承担本科课程学时数及课程门数计算;

4)教学改革研究成果评价。根据参评教师2018年参加本科教学工程(含教改项目)或取得标志性教学成果(建设优质课程、出版教材、发表教改论文、获得教学奖励等)情况综合评价;

5)鼓励参评教师根据学科、专业和课程特点,采取多种教学模式。

2.若参评教师2019春季学期未担任本科课程教学任务或课程已结课,则按比例对参评教师的过程评价结果进行归一计算。

3.过程评价结束后,按参评教师过程评价得分降序排序,进入现场教学观摩评价阶段的教师不超过30名。

(二)现场教学观摩阶段(30%

1.分为AB两组进行,参评教师通过抽签确定分组及讲课顺序;

2.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教学观摩评审专家组,对参评教师的观摩课进行评价,满分100分;

3.参评教师按指定课程的教学大纲,准备10讲课堂教学内容,每讲30分钟,采用现场抽签确定观摩讲课内容。

(三)综合评价计算

参评教师的综合评价得分由以下公式折算得出:

综合评价得分=过程评价得分×70%+现场教学观摩评价得分×30%

四、 奖项设置

1.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设一、二等奖,奖励总名额不超过20名,其中一等奖不超过6名。

2.学校根据本年度评奖情况再行确定是否设立特等奖,以奖励在课堂教学改革与实践方面做出卓越贡献、取得突出教学效果的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获奖教师。

五、 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1.44日前,参评教师填报《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18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各单位按推荐指标数择优推荐参评教师,收集、汇总参评教师申报表和支撑材料(包括论文复印件、参与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证明材料等),经学院审查无误后,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纸质文档和附件1、附件2、附件3的电子文档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410日开始,学校组织对参评教师进行随堂听课;

3.517日前,学校完成对参评教师的过程评价;根据过程评价结果,公布参加现场教学观摩的教师名单及其观摩课程;

4.5月下旬,学校组织开展现场教学观摩评价(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5.6月初,公示2018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获奖名单及等级,公示期结束,报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公布并表彰;

6.评为优秀一级的教师,若不符合参赛条件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赛,由教师所在学院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与其它教师参赛材料一并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附件:1.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18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申报表

2.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18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申报汇总表

  3.2018年考核评价为优秀一级的教师未参赛“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人员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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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