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我在公安机关改了身份证号后怎样修改学籍中的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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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在公安机关改了身份证号后怎样修改学籍中的身份证号?
答:准备以下材料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思学楼A105)申请修改。 分三种情况准备材料:
   第一种情况,仅改尾号(后4位)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公安机关的格式证明(各级公安机关均可);
  2、 身份证复印件;
  3、《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
 
   第二种情况:改行政区划(前6位)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的格式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
  3、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
 
   第三种情况,改出生日期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公安局原始存档的《公民身份信息变更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公安机关鲜章;
  2、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的格式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4、《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
 
   公安机关出具的“ 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图1)和“公民身份信息变更审批表”(图2)样本如下所示:
 
图1: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
 

图2: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更新时间: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