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本部2024年春季学期跟班重修选课的通知

作者:喻新潮,代依伶 | 编辑:梁志厂 | 审核:周东华

教务〔202434

各学院: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安排,校本部2024年春季学期跟班重修选课定于32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跟班重修课程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通用英语(I-2)(2319102040)”、“通用英语(I-4)( 2319104020)”、“高等数学(I-2)(2515602050)”、“大学物理(I-1)(2615701030)”、“材料力学(4519005045)”、“工程力学(Ⅱ)2812211040)”、“工程力学2819401025)”除外。以上不允许跟班重修的课程本学期会单独组班重修,具体组班重修时间另行通知。

二、跟班重修对象

所有在校学生及2023届结业生

三、跟班重修选课时间

202432109:00-32609:00

四、重修选课方法及注意事项

1、在校学生登录教务处网站“学生选课系统”,在“重修选课”栏目进行跟班重修选课。2023届结业生通过本科教学服务平台进行选课,结业生选课步骤详见附件。

2、直接重修:学生不及格且在本学期开设有相同课程号的课程,可以直接重修选课。

3、替代重修:学生不及格且在本学期未开设相同课程号的课程,但开课单位已维护替代关系的课程,可以替代重修选课。若开课单位没有维护替代关系,则不能通过替代重修选课。

4、其他不及格课程重修:学生应咨询学生学院或开课单位,在学院的建议下选修相关课程,根据课程所属方案情况通过“方案内课程”(或“方案外课程”)进行选课。

5、开课单位应在本次选课期间,及时关注学生选课需求,做好课程替代关系相关维护工作。

6、重修选课的费用由财务处按照所选课程的学分进行统一结算,结算时间另行通知。

7、学生完成重修选课后应主动联系任课教师,并严格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完成课程的学习,出现旷课、未完成作业等违反课程教学要求的情况,将会影响个人平时成绩,情节严重的将被取消课程考试资格。

8、重修“物理实验”的学生,请按照“2024年春季《物理实验》课程公告”修读要求学习,课程公告网址为/lxy/info/2453/6133.htm

9、开学第一周选课期间,由于2023年秋季学期成绩尚未迁移本科教学服务平台,可能存在部分不及格课程未显示重修的情况,为保障学分学费结算的准确性,请相关学生先退课,再以重修的方式进行选课。

10、其他选课问题,请联系学院教学办公室咨询,校本部各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方式下表:

校本部各学院教学办公室地点及联系方式统计表

学院

办公室地点

办公室座机

石工院

明辨B512

028-83037008

地科院

明辨A305

028-83037108

机电院

明志B501

028-83037207

化工院

明德A527

028-83037321

新材院

明德B517

028-83037407

计科院

明理B312

028-83037505

电信院

明理A425

028-83037558

土测院

明志A520

028-83037606

理学院

明理C305B

028-83037655

经管院

博学AB406

028-83032761

法学院

博学AB504-2

028-83034792

马克思院

思学D502-1

028-83032283

外语院

思学AB401

028-83032176

体育院

体育馆104

028-83032165

艺术院

学生活动中心312

028-83037863

 

 

教务处  

2024320

 

 
 
更新时间:2024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