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法定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新闻来源:     作者:    审核:    编辑:崔汉杰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30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按照学校教学日历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法定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1.清明节:45日放假,共1天。

2.劳动节:429日至53日放假调休,共5天。423日(星期日)、56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423日上52日(星期二)的课,56日上53日(星期三)的课。

3.端午节:6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625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625日上623日(星期五)的课。

4.各单位要提前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并于43日前将值班安排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055015@qq.com,值班安排表须提供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的座机电话和个人手机。

5.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33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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