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

新闻来源:     作者:    审核:    编辑:崔汉杰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6日

校内各单位:

为使学校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学校拟进一步加强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会议决议、学校年度重点工作等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督查督办室建立督查督办事项台账,向承办(牵头)单位发出《督查督办通知单》《决议单》等。

2.承办(牵头)单位每月(寒暑假例外)第一个工作周,按照要求方式,以电子版形式,向督查督办室报送督查督办事项进展情况的台账。已经办结的事项,承办(牵头)单位在报送进展情况台账电子版的同时,要按照《督查督办通知单》中要求,填写办结情况,将纸质材料报送督查督办室,督查督办室予以销账。

3.督查督办室每月(寒暑假例外)将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编制成《督查专报》,向学校报告,并根据需要,在OA系统或信息公开网站公布。

督查督办室联系电话:83032280,邮箱:657765750@qq.com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1316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