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

新闻来源:     作者:    审核:    编辑:崔汉杰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8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校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使师生及时了解学校及各单位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解读原则

政策性文件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多部门共同起草的,由牵头部门负责。

二、解读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文件、指示精神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

2.制定、修订的学校重要政策性文件及规章制度;

3.其他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性文件。

三、解读要求

1.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应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

2.解读材料应包括文件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新变化新要求、联系人及办公电话、其他事项等;

四、工作程序

起草(或牵头)单位在OA提交文件时,应将单位负责人审定后的解读材料一并报送,适宜公开的由党办校办机要科审核后在信息公开网发布,解读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76621167@qq.com,纸质档交至办公楼514-1室;联系人:蒋勇,联系电话:83032073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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