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校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使师生及时了解学校及各单位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解读原则
政策性文件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多部门共同起草的,由牵头部门负责。
二、解读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文件、指示精神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
2.制定、修订的学校重要政策性文件及规章制度;
3.其他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性文件。
三、解读要求
1.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应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
2.解读材料应包括文件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新变化新要求、联系人及办公电话、其他事项等;
四、工作程序
起草(或牵头)单位在OA提交文件时,应将单位负责人审定后的解读材料一并报送,适宜公开的由党办校办机要科审核后在信息公开网发布,解读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76621167@qq.com,纸质档交至办公楼514-1室;联系人:蒋勇,联系电话:83032073。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