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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供稿:肖鸿运        编辑:朱原        审核:姚利        日期:2024年10月10日        浏览:

    校内各单位:

    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对在研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验收工作。请各单位组织项目组成员认真准备,做好结题准备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结题对象

    2023年度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达到结题预期2024年度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提交材料

    1、各项目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准备结题材料,提交至学院,由学院汇总以后统一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结题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提交《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一份(见附件1)。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如:项目研究论文所发表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或录稿通知复印件;或项目成果实物及相应的设计说明书、图纸(建议在结题报告中将实物模型用图片或者其他形式展示,附实物验收报告);或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开发的软件或系统、调查报告、创业报告、论著、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具体内容由项目组自行确定。

    3、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一览表》一式一份((2023年和2024年分别提交,见附件2)。

    4、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本轮结题项目汇总表,如有项目成员变更请加粗标红,备注栏写明变更原因。(2023年和2024年分别提交,见附件3)。

    三、材料提交方式

    请学院及相关单位按项目编号顺序汇总收集本学院(单位)项目结题材料,由双创工作联系人于20241022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85314793@qq.com(文件夹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纸质版交至“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创新教育科(创新创业大楼C307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1、指导教师需在结题报告书中对所指导项目的研究路线、研究方法、研究方案、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做出具体评价,并签署意见。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需仔细审核项目及相关材料,结题所有材料由学院双创工作联系人统一汇总上报“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各学院应加强重视,督促各项目如期完成,严禁出现无故不申请结题验收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标准

    项目级别

    项目类型

    结题标准(满足任意一项)

    省级

    创新训练项目

    1、成功申报专利

    2、公开刊物发表论文(已见刊,论文注明来源:训练计划,并标注项目编号)

    3、完成实物制作

    (所有成果作者均需要学生排名第一,软件类创新需取得应用单位验收报告。实物发明应具有实际意义,并提供有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相关专业领域两位正高职称教师签字的验收报告)

    创业训练项目

    1、依托项目参加“互联网+”大赛、创青春并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依托项目注册成立公司

    创业实践项目

    1、以完成公司注册并实现良性运行

    国家级

    创新训练项目

    1、成功申报专利

    2、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已见刊,论文注明来源:训练计划,并标注项目编号)

    3、完成实物制作

    (所有成果作者均需要学生排名第一,软件类创新需取得应用单位验收报告。实物发明应具有实际意义,并提供有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相关专业领域两位正高职称教师签字的验收报告)

    创业训练项目

    1、依托项目参加“互联网+”大赛、创青春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2、依托项目注册成立公司并实现良性运行

    创业实践项目

    1、以完成公司注册并获得项目融资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02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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