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对在研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验收工作。请各单位组织项目组成员认真准备,做好结题准备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结题对象
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结题项目和达到结题标准的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提交材料
1、各项目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准备结题材料,提交至学院,由学院汇总以后统一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结题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提交《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一份(见附件1)。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如:项目研究论文所发表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或录稿通知复印件;或项目成果实物及相应的设计说明书、图纸(建议在结题报告中将实物模型用图片或者其他形式展示,附实物验收报告);或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开发的软件或系统、调查报告、创业报告、论著、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具体内容由项目组自行确定。
3、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一览表》一式一份((2022年和2023年分别提交,见附件2)。
4、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本轮结题项目汇总表,如有项目成员变更请加粗标红,备注栏写明变更原因。(2022年和2023年分别提交,见附件3)。
三、材料提交方式
请学院及相关单位按项目编号顺序汇总收集本学院(单位)项目结题材料,由双创工作联系人于2024年4月9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47459865@qq.com(文件夹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纸质版交至“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创新教育科(创新创业大楼308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1、指导教师需在结题报告书中对所指导项目的研究路线、研究方法、研究方案、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做出具体评价,并签署意见。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需仔细审核项目及相关材料,结题所有材料由学院双创工作联系人统一汇总上报“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各学院应加强重视,督促各项目如期完成,严禁出现无故不申请结题验收项目。
3.本轮结题验收是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最终验收,未能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不得参与2024、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标准
项目级别 |
项目类型 |
结题标准(满足任意一项) |
省级 |
创新训练项目 |
1、成功申报专利 2、公开刊物发表论文(已见刊,论文注明来源:训练计划,并标注项目编号) 3、完成实物制作 (所有成果作者均需要学生排名第一,软件类创新需取得应用单位验收报告。实物发明应具有实际意义,并提供有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相关专业领域两位正高职称教师签字的验收报告) |
创业训练项目 |
1、依托项目参加“互联网+”大赛、创青春并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依托项目注册成立公司 |
创业实践项目 |
1、以完成公司注册并实现良性运行 |
国家级 |
创新训练项目 |
1、成功申报专利 2、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已见刊,论文注明来源:训练计划,并标注项目编号) 3、完成实物制作 (所有成果作者均需要学生排名第一,软件类创新需取得应用单位验收报告。实物发明应具有实际意义,并提供有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相关专业领域两位正高职称教师签字的验收报告) |
创业训练项目 |
1、依托项目参加“互联网+”大赛、创青春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2、依托项目注册成立公司并实现良性运行 |
创业实践项目 |
1、以完成公司注册并获得项目融资 |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