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指导老师:
2013年度学校科技基金共批准我院设立自然科学类校级基金项目38项(见附件1),根据《材料院关于开展2013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及项目进展情况,学院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4年6月25日前提交全部结题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如个别项目未及时发表论文或申报专利,也须按时提交结题报告,待论文或专利提交后再行结题和报账,但提交时间最迟延期到2014年12月31日止,届时不能结题的项目不再延期和报账。
(1)至少1篇中文核心期刊以上论文或1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2)校级重点开放实验项目验收使用了的成果和任何会议论文都不计入统计。
(4)论文须注明为 “四川省高等学校油气田材料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13YQTXXX)”。
(1)附件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
(3)附件6:已发表论文或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录用论文的录用函和论文复印件,正式发表后补交论文复印件。
(4)已完成实验,未及时发表文章或申报专利的项目提交附件4和附件5。
(5)未开展任何实验的项目不能结题,但须提交附件4并注明未能结题原因,以存档。
学院对报送的合格结题报告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准予结题并报销全部经费,完成实验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准予报销前期拨付的50%经费,未结题的项目不予报销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