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发改局(经发局)、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专家库建设,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现面向全市科研机构、高校、节能(能源)系统、评估(咨询、设计)单位、行业协会及企业公开征集专家库成员。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业节能:制造(钢铁、冶金、煤炭、汽车制造、通用设备、电子、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医药、食品等)、采掘等;
(二)交通运输节能:道路交通、轨道交通、水运、管输等;
(三)建筑节能: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民建、家用及办公电器、照明器具等;
(四)公共产品节能: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等;
(五)机械设备运行节能:锅炉、风机水泵、电机变压器、发动机、通信电子、其它通用机械设备等;
(六)新能源:风能、核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
(八)上述未涵盖到的其他相关专业(按具体专业填写)。(可兼报)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在各类评审活动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2.熟悉节能评估审查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审查要求;
3.应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含)职称(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5年、硕士学位7年以上者视同),从事本行业工作五年以上;
4.本人愿意参加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组织的节能评估审查工作,并自觉接受监督与管理;
1.行业专家应在本专业(行业)具有较深造诣和权威性,精通相关专业知识,掌握产业政策,熟悉本行业生产工艺、生产流程,了解本领域国内外信息及前沿动态,国际国内同行业能耗标准,熟悉我市行业发展状况;
2.节能(能源)专家应熟悉国家和省节能(能源)政策法规,精通相关专业知识,熟悉企业用能设备、用能特点及能源利用状况,从事过一定数量企业节能工程或节能咨询工作。
符合以上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可以采取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方式申请入库。采用单位推荐,需出具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采用自我推荐,需由两名具有本专业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
申请入库专家须填写《成都市节能评审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一份),并于2014年6月20日前报成都市工程咨询公司节能咨询部收(金牛区白果林街道百寿路五号邮编:610072)。
成都市工程咨询公司收集汇总后,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评审,并核定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名单,经我委网站公示后选入专家库。专家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更新和补充(专家库专家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市发改委环资处联系人:张晋文,联系电话:61886131;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