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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评选2013~2014学年优秀实习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12日    作者:    编辑:wn    审核:    点击:[]

教务字[2014]69号

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实习教学管理,调动广大实习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彰显优秀实习队的模范作用,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将组织评选2013~2014学年优秀实习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承担并完成2013~2014学年教学计划安排的本科学生实习教学任务的实习队(以课程总表安排为准)。

二、参评条件

1、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生实习工作条例》之规定,圆满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实习教学任务。

2、实习组织、实习教学改革具有特色,实习基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3、重视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学生反映好。

4、实习期间,实习队未发生教学事故和安全事故,实习学生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

三、评奖程序及办法

1、实习队自愿申报,填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优秀实习队申报表”(见附件),学院(中心)组织初评,并填报“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优秀实习队推荐表”(见附件,凡推荐参评实习队为2个及以上的单位,应排序)。

2、推荐指标

2013~2014学年,全校完成本科实习教学任务的实习队总数为201个,参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职工奖励办法(试行)》,综合考虑实习队个数、专业数、学生人数及实习周数,确定各学院参评校级优秀实习队的推荐限额如下:

单位名称

推荐限额

单位名称

推荐限额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1

理学院

1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3

经济管理学院

1

机电工程学院

2

法学院

1

化学化工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

体育学院

1

计算机科学学院

1

艺术学院

2

电气信息学院

1

工程训练中心

2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3

四、参评材料

1、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优秀实习队申报表

“申报表”中带队指导教师应与实习结束后提交的“实习队工作日志及总结”填报的指导教师一致。

2、实习教学大纲及实习指导书

3、学生实习日志和实习报告

参评实习队提供学号尾数为5的学生实习日志及实习报告各五份,若不足5份则用学号尾数为4的补齐。

五、时间安排

1、2014年9月26日前,学院(中心)将“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优秀实习队推荐表”和参评材料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其中优秀实习队申报表及推荐表需同时提交电子档。

2、2014年10月中旬,学校组织评审。

六、奖励认定

1、本次优秀实习队评选设一、二、三等奖。由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评实习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参加汇报和答辩的实习队名单。最后根据材料评审结果和实习队汇报、答辩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定获奖实习队及获奖等级。

2、评选工作结束后,将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在公示无异议后,经主管校长批准,行文公布表彰。

附件1: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优秀实习队申报表

附件2: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优秀实习队推荐表

教务处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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