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表 说 明
1、课程名称、课程编号必须与教务管理系统一致、实验项目名称必须与教学大纲规定的项目名称一致,选课学生人数必须与教务管理系统中实际选课学生人数一致。 2、选课方式请在开放选课或教师分组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即可,本表填写后签字栏必须对应人员亲自签字。 3、批次分配由任课教师和实验指导教师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原则上做到该项目分批次时各批次的(上限人数+下限人数)×0.5×批次数≈选课学生总人数,且必须保证所有学生能够选择该实验。原则上专业课每批次人数不超过16人,专业基础课不超过20人,公共基础课不超过对应实验室容量。 4、同一项目中分批次安排中以下情况将不能被系统认可:①同一指导教师在同一时间在不同实验室中出现;②起止时间节次差小于项目总学时;③指导教师在该时间段有其它相关课程任课任务。 5、该系统全校共享通用,排课必须尊重学生优先选择权,实验课程原则安排时间段应保证全部学生有相应时间参加实验而不会与其它理论课程或已选其它实验项目冲突。 6、该表除每学第一、二周实验项目开设外必须在该项目第1批次实验开设前10个工作日递交到实验中心办公室录入到管理系统以便学生查看实验安排或选择实验时间。 7、根据教务处总体要求,每周四下午和晚上时间禁止排课,周末以外的法定假日按学校放假的时间内不排课。 8、未尽事宜请直接向实验教学中心系统管理员办公室咨询。(明德楼A133 电话:83037320) |
下载表格: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项目网络排课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