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退役军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模范退役军人的通知》(川退役军人发〔2020〕57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四川省模范退伍军人评选表彰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四川省模范退役军人,主要从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投身四川建设发展实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永葆弘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本职岗位上作出骄人业绩、活出精彩人生的广大退役军人中评选推荐。应具备以下条件:(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传承弘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不忘初心、保持本色,听从组织安排,服从工作需要,顾全大局,无私奉献。在脱贫攻坚、抢险救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勇于担当、英勇奋斗、扎实工作,扛得起重任、经受住考验。(3)勇于创新、锐意进取,为改变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区的面貌作出显著成绩;精通业务、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作出骄人业绩,成为所在行业系统的先进典型;自强自立、艰苦奋斗,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动社会人员实现创业就业。(4)大力弘扬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勇于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5)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在当地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可和赞扬。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个人原则上不参加评选(获得表彰奖励后作出重大突出贡献的除外)。参评对象原则上各地已广泛宣传、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可从全省范围内通过各类学习宣传活动推选出的先进典型中择优推荐,可从脱贫攻坚、抢险救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任务一线勇担当、敢作为的先进典型中重点推荐。
二、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对照申报条件如实申报,申报材料要做到实事求是、有据可查(如主要事迹要有事实依据、有可复核途径;各种奖励必须有证书等相应资料进行佐证;累积大额公益捐助要附说明清单材料或捐赠收据等复印件),确保事迹过硬。
(二)各单位负责审查本单位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申报人于6月10日前将一式四份(A4纸打印)的《四川省模范退役军人推荐审批表》(填写至“主要事迹”即可)、1500字左右的个人详细事迹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鲜章,签署一份即可)以及一份150字左右的个人简要事迹材料纸质版交至办公楼210—A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wangjianlin24@sina.com。
(四)其他未解事宜,请咨询武装部国防教育科,电话:83032925。
附件:四川省模范退役军人推荐审批表
武装部 学生工作部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