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讲好退役军人故事,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自豪感、荣誉感、责任感,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决定在全省开展“四川省优秀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拟推选出一批优秀退伍军人典型(详见附件)。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范围
本单位曾参军服役的优秀退伍军人(含在职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在读退伍大学生)
二、推选对象要求
1.政治合格、品德优良、群众认可,无违法违纪行为;
2.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经济社会建设各领域取得明显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3.典型事迹原则上在媒体做过宣传报道。
三、其他要求
1.典型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推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2.媒体宣传报道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典型事迹材料需各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鲜章后于3月13日前报送至办公楼210-A(武装部国防教育科办公室),电子邮件发送至:wangjianlin24@sina.com;
4.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武装部国防教育科,电话:028-83032925。
附件:《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关于开展“四川省优秀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武装部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