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范围
在部队服役的大学生士兵均可列入提干选拔范围,向作战部队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
2.学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的,主要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办公室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也可以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三本)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
3.专业要求。男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推荐对象专业不限。女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推荐对象主要是理工类以及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类,临床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类专业。其中,非理工类专业入伍、从事通信专业的女大学生士兵且通信专业分业科目考核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的,可以纳入通信类专业选拔范围。
4.入伍时间。截止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
5.现实表现。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
6.年龄。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军区级以上单位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
7.身体心理。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标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列为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
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的;获得三等功或者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的;军队建设急需的国家级或者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毕业的;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或者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录取的;或者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双学士学位的;在师以下作战部队或者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服役的。
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立志献身国防事业;中国共产党党员;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表现突出,军政素质兼优,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在推荐单位担任班长1年以上,技术尖子须在本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组织指挥和管理能力;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必须获得1次二等功或者2次三等功以上奖励;选拔对象年龄不超过25周岁,军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以及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少数民族选拔对象,可放宽到26周岁。
大学毕业生优秀士兵提干选拔的程序
①组织推荐。团、营级单位党委和基层党支部,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全面衡量申请对象条件和现实表现,对符合提干对象条件的,逐级研究推荐,报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其中,基层党支部应当指导军人委员会,按照规定组织民主推荐,参加推荐的人员,不少于本单位实有人数的五分之四,赞成人数少于参加人员三分之二的不得推荐。
②考察筛选。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会同其他机关,对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考察,根据推荐计划筛选确定公示人选,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师(旅)级单位党委根据考察和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推荐对象,报军级单位政治机关。
③资格审查。军级单位政治机关,组织提干推荐对象档案材料审查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应当在军队中心以上医院或者相当的地方医疗机构,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实施。档案材料审查和体格检查合格的,经军级单位党委批准后,报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
④考核审批。军区级单位司令部机关会同政治机关集中组织提干推荐对象进行军事职业能力考核。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按照总政治部下达计划和考核成绩确定提干对象,报总政治部核准后下达提干批复。
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军事职业能力考核的内容
军事职业能力考核:全军统一命题,内容包括军事科目考核、综合知识与能力考试、心理素质测试。军事科目考核包括入伍训练、分业训练两部分。其中,入伍训练考核由师(旅)级单位组织,分业训练由军级单位组织;军区将对部分入伍训练科目进行集中抽考。综合知识与能力考试包括军事知识、基本常识、分析推理和综合能力四个部分;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考试内容增加科学文化知识部分。
心理素质测试:采用总部下发的“心理测试系统”进行测试。入伍训练科目考核、心理素质测试,其中任意一项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提干和保送入学对象。军事科目考核成绩按满分50分折算后,和综合知识与能力考试成绩(大学毕业生士兵考试满分400分,优秀士兵保送入学考试成绩满分500分)相加计入总分。
届时,军区还将对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进行面试,面试成绩计入总分。按照总分排名择优选拔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和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
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组织任职培训和分配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统一到军队院校进行任职培训
任职培训时间一般为6个月。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经任职培训合格的,由承训院校颁发结业证书。任职培训合格的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纳入全军生长干部分配计划,原则上回送学军区级单位,到师级以下部队基层岗位任职;根据需要也可以调整分配到其他军区级单位。
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由全军统一组织送指定院校集中培训2年,在职学习1年。培训合格者,由院校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任职定级和授衔建议,回原单位分配工作,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任职命令。1年在职学习,修满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者,由承训院校颁发大专学历证书。
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优惠政策
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职级待遇
优秀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后,按学历确定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军衔及工资基本标准,根据入伍年限确定相应工资档次,在工资待遇上与相同学历、同年度入伍的地方大学生干部一致。住房补贴、保险待遇等,参照接收地方大学生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提干对象入伍满1年半不满2年,大学本科毕业的定副连职(专业技术13级)、中尉军衔,学制4年的工资执行副连职(专业技术13级)四档、中尉军衔三档工资标准,学制5年的执行副连职(专业技术13级)五档、中尉军衔四档工资标准;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定正连职(专业技术12级)、上尉军衔,工资执行正连职(专业技术12级)五档、上尉军衔三档工资标准。入伍满2年以上的,从第三年起每年分别增加1个职务工资档次、1个军衔工资档次。
招收对象所学或者从事的专业应当符合部队需要。其中,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当未婚,男性不超过二十四周岁。
中共党员、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予以招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