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使广大适龄青年、家长和群众更好地了解掌握今冬征兵有关政策规定,11月3日,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主任、四川省军区参谋长张培敏少将。 问:今冬征兵的大体时间安排和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答:根据征兵工作安排,11月5日前是宣传报名阶段,11月6日至12月10日为征兵实施阶段,对应征青年进行身体、政治、年龄、文化检查审查,12月10日至31日为审定新定和新兵输送阶段。征兵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基层推荐、身体检查、政治审查、学历审查、身体复查、审批定兵、交接运输等程序进行。 问:适龄青年报名应征应携带哪些证件,体检和政审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预征对象通知书等证件。体格检查主要包括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外科、内科、胸部X线检查、肝功能、艾滋病、毒品吸食、心理检测、心电图、B超等。政审主要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问:今冬征兵的对象和范围有什么规定? 答:今冬征兵,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11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入伍。非农业户口青年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必须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青年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年满17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岁。 问:与往年相比,今冬征兵工作有什么新政策? 答:在执行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国家重点调整了四个方面的政策:一是强调把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作为征集的主体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优先征集今年确定预征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入伍,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二是简化了在校大学生政审程序。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含翌年毕业生)的政治审查工作,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三是针对当前应征青年体格变化情况,主要对体重、文身瘢痕、耳眼等体检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四是进一步面向全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女兵,实行网上报名,全程公开,择优遴选。今年女兵征集对象由去年的高中、大学应届毕业生调整为高中、大学应届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女兵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比去年降低了2厘米。11月5日前进行网上报名。 问:新的《兵役法》于10月29日正式修改颁布,有什么调整? 答:此次《兵役法》修改,适应我国军队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重点增加了吸引高素质青年入伍的规定,完善了军人基本待遇和抚恤优待政策,充实了士兵和军官退役安置、促进就业等内容,对于保证兵役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推进人民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将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进行兵役登记;取消了全日制在读学生可以缓征的规定,正式把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生纳入了征集范围;国家将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实施征集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完成兵役工作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兵役法》,把依法征兵作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加强征兵工作组织领导,推动征兵工作康健发展。 问:国家在吸引高素质青年入伍方面有什么具体的措施和政策,能不能具体介绍一下? 答:为加强高素质青年征集力度,国家推行了适龄青年网上报名预征制度,出台了普通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享受国家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在校大学生士兵退伍复学学费资助等优惠政策。在大学生应征入伍方面:我省今冬征兵为高学历青年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即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在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方面,国家对每名服义务兵役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毕业生〕规定了补偿(代偿)标准: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可达6000元。在入伍后选拔使用方面:今年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出台了《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文件,大幅提高了大学生毕业士兵提干比例;同等条件下,高校应届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此外,大学生入伍退役后还可享受“五大优惠政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者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免初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问:据了解,近年来全国各地对征兵工作出台了大量政策,请问四川是个什么情况? 答:是的,今年以来,山东、河南、北京、上海等地都陆续出台了很多地方性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了优抚安置标准,有效调动了适龄青年的应征热情。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兵役机关也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抚安置政策。11月1日,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联合颁布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就宣传教育、机构建设、依法征兵、优抚安置、组织领导等5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全面推进征兵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出了非常有激励性的政策措施。这些将对吸引广大青年积极报名应征,让广大战士安心在部队服役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问:我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在提高优抚安置待遇方面有什么新亮点? 答:为进一步提高优抚安置待遇,《意见》明确规定我省农村籍义务兵按照不低于入伍前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发给优抚金;退役士兵家庭优先纳入城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保障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后重点招录为基层专武干部,报考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大学生入伍由省财政厅于当年11月底前采取先行垫付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当然,《意见》也加大了对拒绝服兵役的处罚力度。凡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服兵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 问:对在征兵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应如何进行举报?
答:为确保兵员征集质量,省军区前不久发出《致全省各级兵役机关、应征青年及家长的公开信》,呼吁各级兵役机关公开公平公正征集兵员,期盼广大应征青年及家长共同参与监督。为发动全社会携手维护公平正义,共同打击不正之风,《公开信》特别公布了相关电话号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对在征兵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收受贿赂、乱收费、乱摊派等违纪行为,广大群众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进行举报。 四川省军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28)86686217; 四川省征兵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28)866868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