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军委政治工作部下发通知,就2016年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有关问题进行明确,鲜明提出要坚决服从服务改革强军战略,坚持战斗力标准,坚持分配工作改革大方向,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功能、把握补充原则、完善分配办法和严格分配纪律。
去年4月,原总政治部颁发了《军队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规定》,对毕业分配制度进行改革,建立依据学员综合评定结果,由学员填报分配志愿、院系科学确定分配方案的毕业分配新机制。这一重大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学员学习动力,促进了分配工作风气好转,但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此,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部门多次组织力量到部队、院校调研,听取官兵对毕业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并结合深化军队改革实际对毕业分配有关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和对策措施。
《通知》要求强化组织功能,讲清注重基层、注重实干的选人用人导向,讲清军官任职资格、选调交流、职业发展等相关政策,将学员分配与优等生评比、立功受奖等结合起来,引导学员理性填报分配志愿。
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毕业分配坚持需求牵引、计划主导、面向基层、专业对口的补充原则,其中本、专科毕业学员主要补充师级以下作战部队,从严控制作战部队以外单位补充数量;研究生主要分配联合作战指挥中心保障机构、新型作战力量等技术密集型单位。
《通知》强调,要改进学员综合评定办法,将军事专业课程和毕业联考成绩纳入课程考核体系,按照培养目标合理确定基础文化、军事专业等各门课程成绩权重,防止“唯文化分数论”问题;要采取组织鉴定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搞好学员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等情况的考核,不得简单以学员互评代替组织评定;要探索施行“两阶段”志愿填报方法,面向全军分配的青年学生和国防生,填报分配志愿采取先填报分配大单位志愿、再填报具体岗位志愿的“两阶段”方式进行。
《通知》明确,对主动申请且分配到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的学员,要落实好立功受奖、高定工资待遇等政策,立功受奖指标不足的逐级上报请领,国防生立功受奖、高定工资待遇由驻校选培办提出建议,接收单位具体办理。此外,《通知》还对加大不合格学员淘汰分流力度、严格分配纪律等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