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户籍管理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为了更好地让学生了解户籍迁移有关事项,保卫处户籍科现就有关户籍方面问题作出如下解答:
1.问:档案和户口是一回事吗?
答:不是。户口(户籍关系)与档案不同,档案在一般情况下不能本人携带。而户口不同,它必须是本人或委托人来办理迁出手续,再由本人或委托人到迁往地落户,是个人行为。
2.问:毕业生户籍是否可以申请保留到学校?
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毕业生的户籍原则上不保留。学校户籍科将收集毕业生的迁户信息和派遣方案分别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或原生源地。
3.问:毕业时户籍关系自动给我们打回原籍吗?
答:这是一个误解。户籍关系所谓“打回原籍”是指《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栏里写上你的原籍,而并不是给你寄回去。《户口迁移证》必须是本人或委托人来办理带回原籍落户。
4.问:毕业时户籍关系迁出了,但未在原籍落户,《户口迁移证》自己拿着,现在就业了,户口怎么办?
答: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改派报到证,而后在学校户籍科出具相关证明后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改迁手续。
5.问:毕业生迁移户口时,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该如何填写?
答: 户口迁移地址须准确,基本格式:××省××市(区、县)××街道(乡、镇)门楼牌号(派出所)或者××省××市(区、县)+单位名称。
6.问:户口迁出后,可以在自己的手里拿多长时间?
答:《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是 30天。也就是从户口迁出之日起,
30天之内必须到迁往地所属的公安机关落户。
7.问:《户口迁移证》过期了怎么办?
答:到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延期手续,不过现在很多地方都放宽了时间限制,建议你还是应该尽快落户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8.问:应届毕业生,已婚后户口是否可以迁往配偶处?
答:不能。学生户口是集体户,必须迁回原籍或工作单位,然后再根据国家婚姻有关政策,户口再迁往一起。
9.问:《户口迁移证》遗失,可以补办吗?怎么办?
答:可以。在丢失的《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所在的公安机关开具“未上户证明”,然后持“未上户证明”、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到迁出地公安机关补办。
10.问:户籍关系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吗?
答:可以。代办人要出示办理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报到证原件等证件
11.问:没有《报到证》,单位开证明可以把户口迁往单位吗?
答:不可以。户口想迁到单位必须要凭报到证和就业协议。
12.问:在校学生中途可以将户籍关系提前迁出吗?
答:不可以。在校学生迁出户口有两种情况:①退学 ②毕业
13. 问:退学了,户口怎么办理?
答:先到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办理退学证,凭退学证到学校户籍科填写申请表并《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再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14.问:新生户口是否可以不迁?
答:完全可以。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考虑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入被录取学校。
15.问:不迁户口至学校对我毕业后是否有影响?
答:没有影响。学生毕业后可以根据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等相关手续将户口迁入用人单位。
16.问: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在哪?
答: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在办公楼一楼111室,电话:83032371。
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17.新都区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在哪?
答:在新都区新政务中心A区一楼:育英路(香城小学西侧)。电话:83964806。
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保卫处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