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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推荐2020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10日    作者:关航     编辑:关航     审核:焦道利     点击:[]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5号)文件精神,以及《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暂行办法》(西南石大教〔2013〕35号)的相关规定要求,体现进一步树立科学评价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艺术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焦道利

副组长:殷  冲 江  霄 何  姗

成  员:王韦皓 张  婷  李  晨 王  炜 李  民

秘  书:关  航 陈骅炜

二、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艺术学院推免研究生基本要求

1.参加推免硕士研究生选拔的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年所修课程无未修、补考、旷考、取消考试资格等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一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严于律己,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记录。

5.英语国家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国家二级或四川省二级。

6.前三年内德、智、体、美、劳综合评分居该专业年级前40%。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艺术学院推免生评分细则

(一)计分标准

学业成绩80分,特殊学术专长5分,社会实践活动及各类荣誉称号成绩5分,专家面试成绩10分;总成绩最高分为10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学业成绩×80﹪+特殊学术专长成绩(5分)+社会实践活动及各类荣誉称号成绩(5分)+专家面试成绩(10分)

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1)×10+60;

特殊学术专长成绩=(特殊学术专长计分/N)×5,N为特殊学术专长积分最高同学的分值;

社会实践活动及各类荣誉称号成绩=(社会实践活动及各类荣誉称号计分/N)×5 ,N为社会实践活动及各类荣誉称号积分最高同学的分值;

专家面试成绩=∑各专家所打分数/∑专家人数。

(三)加分项目或成果证明材料有效期:大学入校日至2019年8月31日。

(四)特殊学术专长计分方法

1.学院成立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以下简称专家小组)。专家小组负责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核及鉴定,并组织学生对相关成果内容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2.艺术学院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

组长:江 霄

成员:王韦皓 张新贤 焦道利 陈焕玲

3.科研成果及科研活动(不包含报纸类,光明日报、美术报、书法报等全国性专业报刊除外)

(1)论文和作品必须与申报推免的专业相关;

(2)不同作品可累加计分,同一作品被不同刊物和媒体发表或转载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3)集体合作作品的第一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第二作者按相应项减半计分,其他作者不计分。

科研成果:

级别

分值

SCI、SSCI、CSSCI、核心期刊(北大版)

2分/篇

公开出版专业著作(独著)

2分/部

一般刊物及专业报刊(省级以上)

0.5分/篇 (最多四篇)

参编出版专业著作

0.1分/万字

科研活动:


课题负责人

课题主研

国家级

3分/项

1分/项(前五)

省级

3分/项

1分/项(前三)

校级

1分/项

0

4. 学科竞赛及展演

(1)主要指省级及以上科技、知识类学科竞赛奖励(如挑战杯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创业计划大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四川省大学生主持人大赛等)

级别

等级

国家级

(分/项)

省级

(分/项)

一等奖

3

2

二等奖

2

1

三等奖

1

0.5

优秀奖

0.5

0.2

入选

0.2

0.1

(2)专业竞赛及展演

由政府及官方认定的各级专业协会组织的项目;同一作品获得多个奖项取最高奖加分;团体演出或竞赛中,担任主演加该项全分,其他演员减半;演出或展览以学校、学院批准认可的项目为准。

获奖等级(或名次)

国家级

省级

年展

特等奖

3

2

1

一等奖(金奖)

2

1

0.5

二等奖(银奖)

1

0.5

0.25

三等奖(铜奖)优秀奖

0.5

0.2

0.1

文艺汇演

0.3

0.25

0

美术、设计展览(入围)

0.2

0.1

0.05

5. 创新创造

主要指科研创新成果,如发明专利(专利发明者排名前三)。(2分)

(五)社会实践活动及各类荣誉称号计分方法

1. 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按该项得分70%计分,团队成员计30%。

获奖等级(或名次)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校级

一等奖(金奖)

2分

1分

0.5分

0.2分

二等奖(银奖)

1分

0.5分

0.25分

0.1分

三等奖(铜奖)优秀奖

0.5分

0.2分

0.2分

0.05分

2. 奖学金及荣誉称号

各级各类助学金(或含助学金性质)获得者均不加分;同一类别奖学金,取高的一项予以加分,不同类别可累加;同一类别荣誉称号,取高的一项予以加分,不同类别可累加。

项目

分值

个人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

国家级

2

四川省

1

成都市(综合素质A级证书、校十佳)

0.5

校级

0.2

国家奖学金

1

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行业资助奖学金、飞翔奖、笃学奖

0.5

奋进奖学金、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0.2

3. 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的。

项目

级别

分值

参军入伍服兵役

1

志愿服务

国际级

1

国家级

0.5

省级

0.2

相关组织实习

国际级组织

1

国家级组织

0.5

(六)专家面试

主要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专业素质、创新精神及外语应用、交流沟通、思维表达等方面能力,由三个环节构成:

1. 自我介绍(大学期间学业情况、相关学术及创作成果、综合素质体现等);

2. 专业学术规划(研究生专业方向选择、学术研究规划、职业生涯规划等);

3. 考官提问(回答考官专业性问题及英文沟通)。

(七)获得国家级重要比赛奖项、获得国际性重要比赛奖项、参加展览演出(主创人员)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符合基本条件者,优先推荐。

四、推荐流程及日程安排

(一)学生报名

9月10日12:00-9月11日12:00: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申请,填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20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综合信息表》(附特殊学术专长相关证明材料),在此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根据学校2020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研究生各学院指标分配,我院推免指标为3人。学院按学校下达推荐总额的1:2比例,按不同专业,前三年课程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免试硕士研究生初步推荐名单;再由推荐工作小组组织对入围学生进行统一面试,按学院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需要,根据学业成绩、特殊学术专长、社会实践活动及各类荣誉称号、专家面试成绩进行综合折算。根据总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推荐名单。

学院组织由党总支副书记、年级辅导员、班主任组成的考核小组,对报名参加推免遴选学生的思想品德给出明确的考核评价,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二)入围初审

9月11日:学院组织对所有申请者材料进行入围资格初审,确定各专业初步推荐名单。

9月12日:对推荐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及专家小组答辩面试,并将答辩结果公示在学院官网及宣传栏处,公示3日。

(三)材料复查及面试

9月13日-9月15日:入围申请者向年级辅导员提交社会实践活动能力及各类荣誉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业成绩及特殊学术专长成绩,由学院组织核算各项得分,并折算除专家面试成绩之外的认定成绩(具体折算办法见本细则第三条)。

9月16日: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学生开展专家面试环节(专家面试要求详见本细则第三条第6款),并根据专业面试成绩核算最终认定成绩。

(四)学院公示

9月17日:学院组织对拟推荐上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位置包括学校网站及学院张贴栏的醒目位置。在此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年级辅导员向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反映。

(五)上报学校

9月17日:学院将《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20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综合信息表》上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体检

体检时间:9月18日,地点: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校医院。

(七)学校审定并公示

9月19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开会审定并公示,公示期10日。

五、其他

1.为进一步规范推免程序,避免推免指标浪费,学院公示的拟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必须控制在学校下达的指标计划内,并同时公示拟推荐免试研究生“后备”人选名单。“后备”人选人数应限定在指标总数的20%以内(不足1人的按1人计)。

2.截止至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定会议召开前一日(9月18日),若有拟推荐为免试研究生的学生被取消或放弃推免资格,可由本专业已公示为“后备”人选的学生顺延递补。其中,已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因就业等原因放弃推免的,应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放弃推免的申请。

3.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推免生资格,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

4.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进一步加强大学四年级的课程学习及毕业设计,力争各门课程和毕业设计达到优秀评价标准,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取消推免资格:(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3)有学术不诚信行为;(4)应届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六、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行,具体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解释。

学院推免工作相关内容均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监察举报电话:艺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028-83037866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艺术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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